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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3-03-04|浏览次数:

经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02〕8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对景海玲等8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进行现场查体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办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线索。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7日

举报电话:0911-7090645

 

延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2022年第四季度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鉴定结论
1 延安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景海玲 4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黄陵县店头镇人民政府 赵宝瑞 4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延安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孙建成 5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延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薛天银 47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 延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冀海翔 51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6 延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杜守东 51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 中智西安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黄海泉 57 无级别
8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田气化工科技公司 徐 波 37 无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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