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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来源: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发布时间:2019-12-12|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申请条件:退休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需纳入社会化发放的参保人员。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实行)》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第六十九条规定:为新退休(职)人员办理养老金专用工资卡。
所需材料:一、新增退休人员办理工资卡所需资料:1、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新增退休人员有关文件;2、新增退休人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领取新增退休人员工资卡所需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代发银行领取。
材料格式要求:均为纸质材料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每月20日后办理领卡
办理机构(科室):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社会化管理发放科
办理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1层F区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15:00—18:00(夏季)
联系电话:0911—2162158,0911—2162160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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