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通办范围 |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的见习人员 |
咨询电话 |
新城区: 029-87424213 碑林区: 029-89625991 莲湖区: 029-88623173 雁塔区: 029-81160031 灞桥区: 029-83326972 未央区: 029-86259845 阎良区: 029-86864771 临潼区: 029-83818073 长安区: 029-85294016 高陵区: 029-86918205 鄠邑区: 029-84814074 蓝田县: 029-82738104 周至县: 029-87114048 高新区: 029-81144602 经开区: 029-89298677 国际港务区: 029-83332129 航天基地: 029-89696808 航空基地: 029-89083705 曲江新区: 029-85320259 浐灞生态区: 029-83592517 西咸新区: 029-33585516 |
实施主体性质 |
|
监督电话 |
88360286-8601 |
服务对象 |
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 |
受理、联办机构 |
无 |
收费情况 |
无 |
办理依据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24号)
|
受理条件 |
符合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
|
办理材料 |
附件.docx
申请就业见习人员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附件4)等材料;毕业年度在校生还应提供在校证明(附件5);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及毕业证复印件;失业青年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经过当年年审且登记失业)。
|
办理时间及地点 |
新城区 韩森路145号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碑林区 东大街8号碑林区市民中心莲湖区 大土门20号莲湖区市民中心208办公室雁塔区 万象广场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灞桥区 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未央区 未央路80号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5楼阎良区 阎良区前进西路95号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潼区 临潼区人民北路区人力资源市场内长安区 青年南街18号高陵区 高陵区南新街464号鄠邑区 鄠邑区政法路48号蓝田县 蓝田县新城路38号周至县 周至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高新区 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2层政务大厅经开区 明光路166号经开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 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101号综合服务大厅二层西侧航天基地 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航空基地 阎良区蓝天路7号曲江新区 雁展路1号曲江国际会展中心2A浐灞生态区 浐灞商务中心一期政务大厅西咸新区 世纪大道中段上林路西南角人才大厦 |
落地流程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