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02〕8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现场对张世华等7名同志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进行现场查体鉴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办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线索。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1年5月29日
举报电话:0911-7090645
延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第一季度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鉴定结论 |
1 | 延安市宝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张世华 | 男 | 58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延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赵宏富 | 男 | 51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陕西北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刘世宏 | 男 | 55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延安变压器制造股份合作公司 | 叶俊财 | 男 | 52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5 | 延安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李延明 | 男 | 58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6 | 延安丝绸厂 | 石 磊 | 男 | 53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7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延安炼油厂 | 康成元 | 男 | 50 |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