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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12|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
根据延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暂行通知》(延医保发〔2019〕40号)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在职介机构实行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的各类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等,可参加延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具体参保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延安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延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
2.持填写好的申请表、上年度本人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3.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参保手续并打印缴费单,参保人携带缴费单到税务部门缴纳医疗费用。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0年3月23日